橘生生/文 转载请注明出处.
2008注定是不安分的一年,这一年的伊始就爆出了十年难得一遇的艳照门事件。一时间网上搜索引擎里“艳照门”、“陈冠希”、“张柏芝”等名词成为热门。病毒木马制作者门借机大肆传播病毒木马;网民们相互以能有最新最全的艳照门套图为荣,没有照片又没有途径找到照片的网络菜鸟们在各大论坛里跪求、裸求不加马赛克的照片;政府与公安部门把这批照片定义为“淫秽照片”,北京公安部门出台法规警告好事之徒们,散播“淫秽照片”将被追究法律责任;最最兴奋的还是各大媒体机构,八卦新闻层出不穷,各种如小张同学要和小谢同学将要离婚的猜测、推断天天翻新,并有媒体通过分析小陈同学的童年,少年时代的经历,得出艳照门事件是因为其不幸的生活经历、家庭经历、感情经历导致心理不健康引起的…
阿娇出面道歉、小陈同学出面道歉、小陈母亲出面道歉,网虫们并没有因此而放过他们,网络上成片的口诛笔伐,甚至有人声称小陈同学只有剖腹才能洗去他身上的罪孽。
好一场华丽的娱乐盛宴!
在这场失去理智的全民大讨伐前,仿佛所有人都失去了思考的能力,没有人能坐下来想清楚几个问题:
1.到底这件事,谁才是受害者?
2.作为一个正常的人,享受正常的性爱到底有没有错?
3.本是作为拍摄者私人观赏的照片为何成为了“淫秽照片”?
如果有观看本文的小朋友脑袋还是不那么开窍,那么请让我来一一回答这几个问题。
第一,在艳照门事件中,小陈同学,阿娇同学,小张同学等一系列当事者,以及如小谢同学等间接当事者,绝对是此事件的真正受害人。其他的所有的不搭调的人,都是作为一个偷窥者(如广大网虫朋友们)而存在,受益方(如因此而欣欣向容的香港娱乐圈,众媒体)。作为偷窥方而声讨被偷窥方,有如贼喊抓贼,实在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场面。
第二,小陈同学二十八了,以及阿娇同学小张同学等,年纪也早已过了青春期,作为一个正常的人,自然有正常的需要,男欢女爱,你情我愿。至于照片中的场景,恋人之间搞点小情趣,合情合理。我实在是很疑惑,错在何处?也许有的小朋友要说了,小陈同学花心,滥交。问题在于:人家的隐私关你屁事啊?
第三,公安机关对这批照片的定义就有有本质上的错误。淫秽者,即“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图片”。试问:小陈同学在拍摄这些照片的时候,目的是为了“宣扬色情”吗?他从这批照片中得利了吗?这两个问题答案当然是否定的,实际上小陈同学非但没有从中获利,反而是从中受害很深。
那么答案已经显得很明确,既然拍摄最初不是以“宣扬色情”为目的,而且本是作为私人观赏的物品曝光在大众眼下也不是众当事者所为,那么这批照片被定义为“淫秽照片”,正确吗?
从这里延伸开多说两句。
1.真正的罪犯是将照片偷出的人,将照片散布在网上的人,以及相互传递照片的人们。包括我,包括你。
2.小陈同学和阿娇同学有错,错就错在不该出来道那个该死的歉。这个歉一道,没错也变有错了。小朋友们因为道歉更亢奋了。网上将阿娇同学道歉时说的“很傻很天真”作为一句广告语,已经发挥到汉语言文学之极至。
2008的艳照门,如一场华丽的盛宴,汤料里加入了人性的偷窥欲,从众行为心理,幸灾乐祸的劣性。滋味变得那么的怪异与苦涩。参与盛宴的人们,因为劣性的驱使,显得如此的丑陋不堪。
看到这里,也许有的小朋友要问了:你这臭小子说这么多你敢说你没看?是的,我承认我不能免俗的看了。是的,我一样的庸俗与不堪。只是希望网络上众多小朋友在口诛笔伐的同时,能停下来用自己的脑子想想清楚,这样做是对,还是错。
08.2.29.